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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檢舉達人][交通][開車][學習] 地點: 蝦皮店到店-台中五權店附近。事由: 汽(機)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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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20 星期三 收到檢舉達人告發的紅單,繳掉罰鍰後,還是得面對事件,認識事情始末。 本Po文中,有大約標示出案發位置,期望各位用路人,行經該路段須注意。 面對交通違規事件 收到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於2025年8月13日開出的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(簡稱紅單)。 收到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於2025年8月13日開出的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。 這個可能是去 "蝦皮店到店-台中五權店" 取貨,把車停在五權五街82-2號附近街邊。 (蝦皮店到店-台中五權店的地址為五權五街82-2號) 取完貨後,要由街邊左轉進入五權五街車道,沒打左轉方向燈所致。 所以有三張照片裡面都在車子的左轉燈那邊使用紅框標註。 由街邊左轉進入五權五街車道,沒打左轉方向燈。所以有三張照片裡面都在車子的左轉燈那邊使用紅框標註。 繳納罰 鍰 2025-08-26 星期二 去便利商店,直接完成繳費。付出1200 NTD的罰 鍰 。 便利商店繳費證明聯。紅框處標示出1200 NTD。 認識法規 從罰單上的 "違規事實" 一項來看。 "汽(機)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"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,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,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。 REF: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K0040012&flno=42 認識可能的案發地點 從罰單上的 "違規事實" 一項來看。 "台中市西區五權五街82之8號" (參考用,不用太在意) 去Google map上面看,把 "台中市西區五權五街82之8號" 貼上去搜尋,但卻會跑出 "82之4號",這下有趣了。 而且 "台中市西區五權五街82之8號" 應該也不是攝影機裝設的地址啦! 那只好自己手動大概標示實際可能的違規位置。 違規位置大概在紅色框框這個區域。 雖然這裡使用紅色框框標註,但不一定是百分之百這個地點。只是參考用。 違規位置大概在紅色框框這個區域。 雖然這裡使用紅色框框標註,但不一定是百分之百這個地點。只是參考用。 這個區域有比較特別的地方,其中紅線只有某戶前面畫了一段...